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七条有效林草场管护区、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责任。旅游区、公园、景区由开发单位负责开发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位于林区和牧区的开发区、工业区、工程建设区等,应当按照管理建设责任制,承担相关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