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本市鼓励并依法保障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与本市各类市场主体、科研主体开展技术合作。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