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狼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培育、利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宗教、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市政园林、城市管理、水利、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价格、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崇川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街道办事处等协同做好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