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以湿地学校、湿地修复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以湿地环境认知、湿地保护为主题的自然教育活动,推广普及湿地知识。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