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湿地保护方式第二十六条有效湿地修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涉及湿地的相关建设工程应当兼顾湿地生态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用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工程措施。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