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治理效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