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建设,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禁毒和社区戒毒(康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等工作。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