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土地转用和征收第四十八条有效依法开采地下矿产资源造成地面塌陷的农用地,应当尽量改造利用。造成农用地等级下降的,应当给予补偿。不能恢复为农用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具体补偿安置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