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第四十七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落实国家有关高端人才引进和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提高管理层、核心骨干持股比例,提高研发团队以及重要贡献人员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或者转让收益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补贴激励政策,探索对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进行补贴。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