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加大吸引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力度,对自贸试验区急需引进的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技能人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探索开展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自贸试验区为外籍以及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的出入境、工作、停居留及其家属、未成年子女随居、教育提供便利。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聘任制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