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贸易便利第三十五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机制,探索检验检疫、追溯标准国际互认机制,推进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