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八章 保障监督第六十二条有效人民法院应当完善生态环境审判机制,依法公正审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检察机关、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