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七章 社会协同第五十二条有效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循生态环保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