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三章 生态安全第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冰川保护体系,开展冰川和冰缘区动态监测,严格管控冰川周边区域生产经营活动,保持冰川原真风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