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五条已修改居民会议制定的居民公约应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其内容如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接受备案的机关应及时交由报送备案的居民委员会予以纠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