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宁武、静乐、岚县、娄烦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厂,并保证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