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引黄工程沿线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使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