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二十条已修改城市道路的绿化隔离带应当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城市行道树不得影响交通信号灯、路灯、指示牌和监控设备的使用,不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