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第三章 宣传教育第二十五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学校应当对参加出国(境)学习、交流的教师、学生,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行前教育。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