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对举报城乡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督、管理、维护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城乡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公用设施监督、管理、维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