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记录)蚌埠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乘客未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