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爱国卫生监督考核采取行政部门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爱卫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考核结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