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城市道路挖掘回填后,挖掘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挖掘竣工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验收;涉及交通安全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