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条有效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托幼场所及其他各类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