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