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第三十五条有效承办单位应当加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答复的综合分析,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兑现答复承诺。承诺解决事项的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向代表进行通报,并抄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机构,同时录入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