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供水设施维护第十七条有效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先行组织抢修,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管理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