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编制淇河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