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淇河综合规划是淇河区域内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淇河综合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