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三条有效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