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保障、学校以及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置等相关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学校安全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