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日巡查、周排查、月报告和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处置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