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二节 独立建设停车场第十五条有效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依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