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六节 地下水和其他水污染防治第六十八条有效利用地下热水资源进行取暖、洗浴、水上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应当对尾水进行降温或者降低有害成分等处理,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后方可排放。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