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除应当符合一般防治措施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运输车辆应当洁净上路,车身外侧不得夹带物料、泥砂。

(二)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

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