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三节 砂浆混凝土搅拌、物料贮存运输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除应当符合一般防治措施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运输车辆应当洁净上路,车身外侧不得夹带物料、泥砂。(二)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