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为户外工作者等有需要的人员提供饮用茶水、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停车位和厕所。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