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等便民设施,设置文明引导标识,宣传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