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五条有效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