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