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聘第十六条有效辅警用人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经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