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空间管控第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构建以东部森林区、中部黑土区、西部草原湿地区和松花江、辽河、图们江、鸭绿江、绥芬河水系为生态基础,以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支撑的生态安全屏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