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村寨规划建设管理的规定,有权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县级人民政府对在村寨规划、建设和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