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妨碍村寨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