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村寨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的申请和审批第二十四条有效因实施村寨规划进行村寨改造需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规划并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