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