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五千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一万元罚款;

(三)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二万元罚款。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