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应当制定文明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公示办事流程和指南,建立服务评价制度和投诉处理机制,树立文明形象。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