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十七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上网,不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暴力信息,不通过发帖、评论等方式攻击、谩骂他人,不从事其他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网络活动。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