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监督第六十七条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0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