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三章 政府监管措施/第四节 应急管理第六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或者食品安全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决定采取或者解除食品安全临时控制措施的,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30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