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将全市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历史文化遗存现状、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纳入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实施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管,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